請假必須在上課前至少一日通知, 否則恕不能安排補課。
每學期最多可安排兩堂補堂, 並需要於補堂開始前兩日安排,以便老師預備課程內容。如需申請額外補堂,請與分校職員聯絡。
補堂需要在其請假課堂完結後兩個月內安排, 我們並不能確保補堂位置, 所有位置均先到先得。 若學生缺席或未能出席已安排之補堂,該補堂並不能再次改期或退款。
所有參與本校活動的人士均須自行承擔風險,如學生、其家人及其他顧客在參與本校活動期間有任何損傷或遺失,本校恕不負責。 本校保留隨時更改此條款及細則的權利,恕不作另行通知。
以上條款及細則僅適用於本校的常規課程,本校與其他機構合辦的課程之條款及細則可能會有所差異。